近日城中話題,總離不開電台節目男女主持公然網上投票最想非禮的女藝人云云。其實這並非甚麼新噱頭,外國雜誌每年都會競選最受歡迎性感女尤物,最容易令人想入非非的娛樂圈中人等等。凡此都是舊瓶舊酒,來來去去離不開幾樣花款,難明白小事一樁卻換來最終要人頭落地方可暫息民憤。人家年年選,你卻被評為低級兼下流有意冒犯女性尊嚴,莫非外國月亮真的比較圓?
回來後跟進事件始沒,發現始作俑者犯下幾樣錯誤,老闆唯有棄車保帥,罰當事人停職以保電台形像作結。很明顯今次有人誤把風流看成咸濕;見性感想非禮;做錯事後沒有承擔後果的勇氣;嚴重缺乏作為傳媒一份子應具備的專業操守。
須知道性感不等同暴露,性感可以很高雅而不落俗套,就正如參加晚宴的仕女衣著可以隆重、性感、大方得體之餘不失高雅,能令一眾男仕傾倒裙下卻未致於失禮於其他賓客面前,就正如飲酒後有飄但未曾醉的階段,這才是最美最迷人的一刻。正如高品質香水要人在離開十步之後才感受到體香加香水一樣會令人如痴如醉、想入非非、魂牽夢繫,這才是異性相吸奇妙之處。
如果看到性感異性便會有想非禮的衝動,勾起非份之想,那豈不天下大亂?人跟動物和野獸不同之處在於人有自制能力,能夠發乎情、止乎禮。徘徊在犯罪邊緣的野獸心態切不可以鼓吹。
今次事件亦充分反映了現今我們的新一代除了語文水準差之外,誤把性感(形容詞)等同非禮(動詞),亦反影出年青人對危機處理意識薄弱,做錯了事並沒有勇氣去承擔,只一味抵賴,到避無可避才勉強認錯。知恥近乎勇乃小學課題,難道這並沒有被列入考試範圍之內所以沒有認識?
作為傳媒一份子,理應具備作為傳媒的專業操守。我相信任何人對社會都需要有一定程度上的承擔和社會責任。作為公眾人物,公開性的言行對年輕一代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響。為求搏出位、搏賣紙而嘩眾取寵、斷章取義甚而生安白造無中生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散播不盡不實消息,為何我們還一廂情願的把這些天馬行空天空小說信以為真?
假若身為男仕的你曾經投下你的一票,你的心智有可能已出現問題,香港明愛轄下男仕成長中心可以給予適當輔導。假若妳認為妳的吸引力能夠足以令男仕對妳有非份之想,有非禮妳的企圖,請勿沾沾自喜以為妳有特殊吸引力。務請妳入夜後如非必要,請勿流連旺角砵蘭街熟食市場一帶,因妳在一眾漢子眼中跟北地來的她們並沒兩樣。
懇請各位高抬貴手,灌輸正確的價值觀給我們的下一代,救救孩子吧。
在人生旅途上,大家不住的往前低頭疾走,向着自己的人生目標進發。每天營營役役無事忙,有沒有想過為何?有幾許會提醒自己慢下步伐,關心一下跟自己萍水相逢,或在旁邊擦身而過,或於人生交滙點有緣碰上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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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omments:
森美小儀呢壇嘢, 錯就錯梗 ga 喇. 人紅, 一時唔識收制, 有教訓, 應該.
但引發到另一問題, 其他有關當局及角色人等者有目的而群起攻之, 更可恥.
對於整件事對與錯,相信不用我多說了!
但如果要一般青少年了解問題的根本,
我們可能要放棄那種高高在上的口吻.
大家都知道青少年都是愛唱反調的,
什麼人格.修養.品德等等,
在他們心目中只有兩個字:老土,
他們通通聽不進耳;
如果真的想改善現在青少年的風氣,
也許我們要先去了解明白他們,
而不是學一般傳媒那樣無邊漫駡更為有效!
其實,平常我們在報章雜誌上讀到的已夠糟糕了。年輕人偶像或傳媒灌輸不良價值觀予下一代何止此事?雜誌經常大肆宣傳的亂搞男女關係、女星被富商照顧一身名牌、明星夜夜笙歌喪蒲吸毒‧‧‧只是因為今次用了更嚴重更敏感的字眼,所以大家才留意得到或是會表明覺得有問題。
不過,更匪夷所思的那些榜上有名的女星還要表示「玩下je」「無心ge」「相信佢地為人」‧‧‧噢!宣傳片都有教:「被人侵犯,要即刻嗌唔好,仲要大聲叫救命呀!」我們怎樣再教育小朋友和女仕們保護自己呀?
It's a very unfortunate incident. It reveals so many problems.
君子有為有所不為,明道理辨善惡乃人之本也!
明知而故犯者不可原諒也,若然去到連是非曲直都未能分清者,巔倒善惡黑白者則是他個人操守問題,我相信適當時社會也會還他一個"公道"!
http://hk.news.yahoo.com/060615/10/1oswn.html
法庭的判詞跟商台的道歉聲明也算中規中矩。
以下節錄自東方日報:
"事件中最嚴重的並非節目名稱造成對婦女的不尊重,而是節目主持人對「非禮」的嚴重性認識不足,更令人憂慮的是,這並非個別人的道德標準問題,而是整個社會中,有很多人習非成是,認同該節目主持人的道德標準,其中更包括了商台的管理層。由此可見,我們的大眾傳媒,掌握在一些對基本社會道德認識仍有所偏差的人手上,這等於我們允許那些對大眾安全及交通規則認識不足的人當巴士司機,甚至是開火車、駕飛機,那些對周圍環境一無所知的乘客,他們的安全又有何保障呢?
當然,我們也相信,該節目的主持人亦並非不明白非禮是刑事罪行,只是,在他們的觀念中,只要說而不做,那便「無傷大雅」。當然,說和做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別,但在意識形態上卻是同一樣東西,尤其是「做」只是個人的行為,「說」卻能夠影響更多的人,甚至敗壞了社會的風氣,相較之下,「說」的遺害可能會比「做」更大及更為深遠。
可以說,我們的問題正出在「無傷大雅」這四個字上面。因為若一般人有此看法,他便會漸漸淪落在自己為自己設下的陷阱中,道德防線愈來愈薄弱,高尚情趣日消,低級趣味日上。若掌握了大眾傳媒的人士亦有這種看法,更會透過傳媒污染社會,令整個社會風氣愈來愈壞。...."
唉,咩世界!咩世界!
給我一個機會....
受害者
Anonymous(受害人):
機會很多時要自己去爭取,爭取到之後亦需要懂得去把握,把握到後更需要學得怎去珍惜。你署名受害人,希望你並非受傳媒迫害或誤導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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