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旅途上,大家不住的往前低頭疾走,向着自己的人生目標進發。每天營營役役無事忙,有沒有想過為何?有幾許會提醒自己慢下步伐,關心一下跟自己萍水相逢,或在旁邊擦身而過,或於人生交滙點有緣碰上的您?

Sunday, June 26, 2005

說「愛」

接二連三收到友人感情路上不如意的消息:不是情海翻波便是婚姻不愜意。他們不約而同問我:「做錯了甚麼?是誤會?還是彼此欠缺默契?」朋友都是「優皮一族」:大學畢業、專業人士、收入豐厚,思想成熟;男的俊朗、女的清秀。稱呼他們為「鑽石單身族」實不為過,偏偏在感情事上通通落第。聽罷他們的故事,得出一個共通點:他們都把「情」和「愛」混淆了。這回說「愛」。

《聖經》《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為「愛」定了一個恰當的解釋,這裡不打算再作註腳。只想補充一點,「愛」並非「佔有」,摰友們不約而同犯上同一個錯誤,誤把「愛」變成了「佔有」對方。有人說感情事跟握高球桿一樣,握得太緊球會落空,握得大鬆球桿會溜走,力度適中輕輕的握著才有機會讓它發揮。愛一個人並非要對方向自己匯報每天起居大小事務、跟誰交往、三五七次報告行蹤位置。這種似乎過份的「關心」,這叫「侵略」,不是「愛」。問題亦由此而生。

我覺得真正的愛是無私的賦予,是不問結果、不求回報的付出,是把對方的快樂跟幸福放在首位。真正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對方的下半生,在曾經一起走過的日子為對方送上幸福和快樂、為大家生命的樂章內譜上刻骨銘心的一段,那種熣燦比起平淡地說一聲「我願意」,不是來得更值得回味麼?佛家云:「千世修來共枕眠」。能碰上已是「緣」,能走在一起是「份」。

我相信兩條平行線始終都會有交匯的一天。與其每天回望曾經走過的路,倒不如放開懷抱,在自己的平行線上昂首闊步。但願天下間「友緣」人終有一天真真正正遇上跟自己同一方向的平行線。就算未能在長長的走廊前交匯,能夠一起留下同步的足印也算是一種「緣份」。

下回談「情」。

2 comments:

Ruth Tam said...

Letting go is painful. Easier said than done.

程霜 said...

yes, but if you want "刻骨銘心", pain, should be expected.